繁體版
欢迎您进入丰顺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阅读全文

丰顺县检察院2024年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4]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292

640.webp (5).png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要求,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丰顺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4年,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0件,其他干警填报26件。

下一步,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从严从紧从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市政大道528号

电话:0753-6686909   邮箱:gdfsxjcy@163.com   邮编:514300

备案号:粤ICP备17148490号   公安备案号: 44142302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