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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检察院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0]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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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丰顺县检察院今年上半年贯彻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1月至6月,丰顺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人16件,其中,反映情况4人,过问了解12人。过问了解案件的占75%,主要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

下一步,丰顺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一是抓好思想认识,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深刻认识“三个规定”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将贯彻落实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抓好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制定督查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全体检察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三是抓好配套措施。要求全体干警每月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网上填报重大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强化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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