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检司联动提质效 出台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近日,丰顺县检察院与丰顺县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也是梅州市首个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意见。
活动由丰顺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友萍主持,丰顺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加席,检司两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加了活动。
《意见》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程序、日常监督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的全流程监督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意见》出台前,丰顺县检察院与丰顺县司法局进行多次商讨和研究,并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了多方意见,最终形成了该《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效体制机制保障。
联签仪式结束后,检司双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别从工作联系机制、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置、联合巡查抽检等方面进行意见交流,共同着力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关,应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检司两家要以此次文件联签为契机,充分发挥联动优势,通力合作、密切联系、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共同探究工作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强化监管措施,完善帮教机制,巩固矫正效果,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工作双提升。
会后,参会人员还参观了丹姐工作室,深入了解丰顺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此外,丰顺县检察院还联合司法局到丰顺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进一步实现“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