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解读会
发布时间:[2023-04-11]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2063
为全面贯彻执行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称《评价指标》),4月10日上午,丰顺县检察院召开解读培训会,对新修订的《评价指标》进行全面学习与培训,并对第一季度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院领导以及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案管部门结合PPT展示,详细介绍了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含义、标准及适用情形,重点对各业务条线的主要评价指标变化进行了分析,引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各项内容和具体涵义。与会人员还就如何科学运用《评价指标》,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炎飞表示,本次指标修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突出系统观念和体系思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业务工作的“风向标”。他指出,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掌握新修订的《评价指标》,加强学习、转变思路、正确理解适用,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他强调,全院上下要以新标准开启新征程,聚焦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强化指标数据质量核查,以更优履职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