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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专题丨以案释法】扎心!相亲对象“一家人”都是骗子!

发布时间:[2021-08-13]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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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人看来,现实中的相亲会比较靠谱,毕竟是眼见为实或是熟人做媒,然而,丰顺县检察院最近办理的一宗诈骗罪案,却让人跌破眼镜,受害人遇到的相亲对象“一家人”都是骗子。

2020年7月25日,经刘某胜(另案处理)等人介绍,被害人王某某欲与徐某华的女儿相亲,但徐某华的女儿不同意,徐某华便联系了黄某芝,策划让刘某芝(已婚)假冒自己的女儿作为相亲女子,黄某芝假冒父亲,徐某旱假冒伯伯,就这样,“母亲”“女儿”“父亲”“伯伯”组队诈骗。

次日中午,双方及媒人在丰顺县某农庄见面,饭后便一起到徐某旱家中喝茶,期间,黄某芝等人以本地风俗需要给见面红包为由,骗取王某某3608元。过了三天之后,双方再次在丰顺县某饭店吃饭。期间,黄某芝谎称同意让刘某芝与王某某早日结婚,让他们第二天摆酒宴请女方的亲朋好友后,就一起回江西成亲。王某某父亲听后又激动又高兴,随即拿出50000元现金作为聘金和一条中华香烟交给黄某芝。黄某芝又谎称新娘子需要买衣服,王某某又拿了2000元给刘某芝。饭后,黄某芝等人将剩下的钱分掉,其中徐某华分得12150元,黄某芝分得11150元,刘某芝分得8700元,徐某旱分得2000元。

第二天,当王某某父子满心欢喜来到酒店等待宴请刘某芝的亲朋好友时,才发现刘某芝“一家人”已无法联系,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便赶紧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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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组骗子的配合如此默契?那是因为他们在去年4月份,以基本雷同的方式骗了另一个被害人。当时,徐某华得知媒人要给被害人赵某某介绍对象后,马上联系了黄某芝,策划让刘某芝假冒相亲女子,黄某芝假冒叔叔,徐某华充当姨妈,徐某旱充当父亲。在相亲过程中,以买衣服、“合亲钱”、喜糖费、充话费等理由多次索要红包,从而骗取被害人赵某某共计6720元。

近期,丰顺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某芝、徐某华、刘某芝、徐某旱等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二万元,退赔被害人王某某和赵某某的被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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