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专题丨以案释法】被骗后,他复制了同样的手段成为了别人的甜蜜“女友”……
七夕将至,恋爱成为热点话题,在网络时代,网恋已司空见惯,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通过网络寻找到真爱的例子,但也有人不幸遇上了骗子!近期,丰顺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罪案,就值得大家警醒。
2020年初,22岁的谢某某手头紧张且待业在家,他不但没有认真求职,还心生了骗人钱财的念头,而这个念头源于他曾经在网恋路上被人骗过,算是一个过来人。
2020年2月至8月期间,谢某某冒充女性在手机上通过某交友软件寻找网恋对象。交友期间,谢某某采取向网恋对象发送网络上下载的女性图片、利用变音APP软件将一些女性语音或是女性歌声发送给网恋对象等方式,一步步骗取网恋对象的信任,进而成为对方的“女友”,然后开始索要钱财。
“热恋”期间,谢某某以租房、花呗还款等理由,骗取了被害人黄某某11400元,以父亲生病住院、节日需要仪式感等理由,骗取了被害人张某某15403元,以点外卖等理由,骗取了被害人陈某某352元。
“如果对方有意向跟我网恋,我就会叫他加微信,熟悉以后就跟对方确定网恋关系,没给我点外卖或者发红包的就拉黑删除,给我点外卖或发红包的就继续聊天,我收到钱之后就会把对方拉黑。” 谢某某在接受审讯时坦言,因为自己之前也被网恋诈骗过,觉得这种方式来钱容易,就自己去学习摸索网恋诈骗的套路。但法网恢恢,在受害人报警后,谢某某也很快就被抓获了。
近期,经丰顺县检察院公诉,被告人谢某某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退赔被害人黄某某和张某某的被骗钱财。
检察官也提醒广大民众,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实施网恋诈骗这一伎俩虽然已显老旧,但如果防范意识不足仍会中招,近年来,交友型电信诈骗依旧多发,大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温柔的陷阱”,涉及钱财问题时,务必谨慎小心。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保留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