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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封手写的表扬信……

发布时间:[2021-04-10]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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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丰顺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近日,一封特殊的表扬信被送到了综合业务部,写信人蔡新辉对该部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给予了表扬。

3月29日上午,丰顺县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审查逮捕案件办案期限当天届满并原计划将在上午作出审查决定。由于受委托时间较晚,该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辩护人蔡新辉律师直到当天才向本院提出不批准逮捕陈某的法律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提出约见办案检察官的请求。

当得知该案办案检察官正在外地办案无法会见时,蔡律师眉头紧锁,表示其提供的证据材料非常重要,将关系到案件审查。当时已是上午11时许,综合业务部从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征得办案人员意见后,决定按以下程序处理:安排办案检察官助理及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在场,由律师打开手机扬声器与办案检察官进行现场沟通。此举实现了办案检察官远程听取律师意见。通话结束后,该部及时将律师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到办案部门。当天下午,办案部门综合审查案件材料和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决定。

几天后,综合业务部收到了蔡律师的表扬信,对综合业务部检察干警依法依规、积极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确保案件诉讼合法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予以了充分表扬、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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