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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批捕!梅州首宗袭警案!

发布时间:[2021-03-24]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764

近日,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正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刑法》新增“袭警罪”以后,首宗由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的袭警案件。

2021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大埔县公安局民警在路面执行安保工作,黄某正驾驶机动车不服从民警的指挥,不配合民警的调查,且以暴力手段对执勤的民警进行袭击,造成执勤民警受伤。

近年来,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阻扰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袭警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构筑坚固防线。(丰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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