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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专项公益诉讼监督

发布时间:[2020-04-17]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364

近日,丰顺县检察院与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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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检查组深入到丰顺县康清餐具清洗配送中心、丰顺县心洁餐具服务中心、梅州市瑞康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对三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厂的环境布局、设备设施、生产过程、市场流通、碗筷等餐具消毒后是否逐批检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范,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厂家能马上解决改正的立即解决改正,需长时间整改的,要求其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同时,检查组还到石泉饭店、金贵农庄等餐饮店进行抽查,向他们普及消毒餐具饮具合格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通过监督,我院发现三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厂分别存在生产条件简陋,工艺布局不符合消毒机构一般卫生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未经过相关卫生知识培训,未建立消毒记录,消毒餐具外包装上未标注消毒日期,消毒机构本身不具备检测能力,委托检验产品数量少、频次低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我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接下来,我院将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推动检察建议落实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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