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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首宗涉疫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9]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911

近日,我院对在疫情期间实施口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林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通过快速办案机制办理的首宗涉疫案件。

经依法查明:2020年2月5日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林利用群众对新冠肺炎防护物资(口罩)的需求心理,谎称自己有口罩货源,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售卖口罩的广告,被害人黄某和蔡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分别添加了李某林的微信,李某林告诉被害人每个口罩2.7元并需先交六成定金,黄某多次转账给李某林共15328元,蔡某先后转账给李某林7020元,收到两人定金22348元后李某林就不再理会被害人,被害人向丰顺公安机关报案。2月18日,公安机关在五华县将李某林抓获归案。

3月5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打击涉疫犯罪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根据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办案规定,迅速开通涉疫案件办案“绿色通道”,抽调精干力量加班加点审查案件材料,通过视频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把握法律界限,在收到案件后不到24小时,便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林以涉嫌诈骗罪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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