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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5]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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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我院疫情防控,齐心协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30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福香主持。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的通知》,以及省委李希书记、市委陈敏书记、县委曾永祥书记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各部室和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在党中央和丰顺县委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更加果断、有力和科学的措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要坚持防控疫情刻不容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全体党员干警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干警的思想动员,做到全体检察人员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要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一切必要支持,确保防控工作符合规定、科学有效。对于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坚持依规办事、科学防控,以身作则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一是迅速制定疫情应急预案。结合丰顺检察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发生时有序应对。

二是加强干警及家属以及检察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干警防疫知识教育引导,教育干警做好个人卫生防范,一旦发现干警或家属有接触来自湖北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发现疑似症状立即报告,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登记、观察、隔离和防护等工作。

三是做好机关内部消毒工作,对电梯、卫生间、走廊等重要区域进行消毒,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严防死守。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一方面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另一方面,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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