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交加陷困境 司法救助施援手
“这4万块的救助金真是来得太及时了,可以说给了我第二次生命!”18日上午,我院副检察长郑旭芳为黄某助、黄某龙父子送上了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了他们目前伤病交加的困境,彰显了国家的司法温情。黄某助父子接过救助金,难掩激动之情,当天下午还送来了一份感谢信,信虽不长,但却字字表达着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之情。
今年4月4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明因邻里矛盾在汤坑镇苏山坝村上新屋与被害人黄某助发生口角,后双方的家人到场引发冲突,在冲突过程中,黄某明从其摩托车后尾箱拿出一把弹簧刀先后将黄某龙的胸腹部、背部和黄某助的右侧胸部刺伤。经鉴定,黄某龙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黄某助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法院判决黄某明赔偿黄某龙39527.57元,赔偿黄某助2831.26元。判决生效后,因黄某明还在监狱服刑,无经济收入,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项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案发后,黄某龙、黄某助经过住院治疗以后一直在家养伤无法正常工作,无经济来源。且黄某龙为二级残疾人,平时靠领低保金维持生活。11月份,黄某助又被查出患有肺癌,需要巨额医疗费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于是请求本院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收到申请后认真分析了案情,并于12月12日到黄某助家中及其所在村委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我们的赔偿至今没有赔,现在又查出重病,面临停医停药的困境,我和他们(被告家人)同归于尽的想法都有了!”走访中,黄某助因贫困、旧伤、重病等因素导致情绪时而愤懑、时而低落,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经过检察干警耐心劝导后,情绪才逐渐平稳。在走访调查后,我院办案检察干警一致认为黄某助父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以最快速度为其申请司法救助。18日上午,我院按规定为黄某助、黄某龙父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叮嘱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冲突,勿一时冲动再酿悲剧。“这笔钱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解决了看病的燃眉之急,检察官的话我们会放在心上的。” 黄某助感动地回应道。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已发放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保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