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发布时间:[2018-08-02]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162
7月30日,我院组织民行科、未成年人检察室等部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疾病控制中心等单位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察监督。
针对近期爆发的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疫苗”事件,我院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认真制定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方案,组织检察干警深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疾病控制中心及相关单位调研监督,听取相关单位领导对疫苗安全问题的情况介绍,就如何加强疫苗安全监管、完善监督机制、预防监测、规范疫苗接种程序等问题提出意见,交流讨论,形成共识,并到药品存放库对疫苗的审批、采购、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监管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查看和资料核对。
经排查,2013以来丰顺县未向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有质量问题的百白破、狂犬病疫苗。下来,我院将继续密切关注疫苗安全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