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习近平总书记心目中,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始终有着沉甸甸的分量。
习近平总书记情寄公益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15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2015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两年间,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了一大批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案件样本,制度设计得到了充分检验。
(三)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会议正式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责,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三、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和线索举报途径
(一)民事公益诉讼
1.受案范围:(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3)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公益诉讼
1.受案范围
(1)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
如:工厂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乱丢乱放;乱砍滥伐;私自开采矿产资源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如:土地出让金未能及时交清;土地未能依法开发建设
(3)食品安全领域
如:违规医疗诊所;假药;假酒;假盐;有毒有害食品
(4)国有财产保护
如:侵吞和私自出售国有财产;违法违规发放的补贴未能追回;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罚款未能得到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线索举报途径
1、来信来访:举报人可以到侵害行为地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检察院民行部门,或者到上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举报。
2、电话举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热线:12309;丰顺县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0753)6686919;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0753)6686913。
四、案件管辖
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由办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
五、办案流程
(一)民事公益诉讼
发现线索(依职权)→立案→调查、核实→诉前程序(在全国范围的媒体上公告,告知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为30日)→可以支持起诉或提起公益诉讼(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
(二)行政公益诉讼
发现线索(依职权)→立案→调查、核实→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在2个月规定的时间内,行政机关仍未履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