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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会议

发布时间:[2017-05-12] 责任编辑: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245

      5月10下午,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志勇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福香传达习总批示精神并提出我院的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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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周福香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完全符合广东实际,是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对我们做好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他要求全院干警: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三是要把学习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凝聚精神力量,形成推动工作的新动力。四是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依法打击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各类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严厉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依法查处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行为,在加快丰顺振兴发展,推动“一区一带”建设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新作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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