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丰顺县检察院2021年贯彻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丰顺县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38 人38 件,其中过问了解 27人、反映情况10 人。过问了解案件的占多数,主要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
新的一年,丰顺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强化司法公正,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