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机构运营质量优劣直接关系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为贯彻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切实保障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更安全、更舒心的养老环境。近期,丰顺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游常庆带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和县民政局、汤坑镇政府领导一行,到县城部分养老机构开展“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
相关单位人员首先来到汤坑镇敬老院,对该院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台账、人员值守以及食堂安全卫生状况进行仔细检查。
接着,相关单位人员到丰顺县顺康养老护理院,详细询问和认真检查该院在医养结合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办理、食品药品采购来源、厨房卫生及食品留样等方面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游常庆副检察长介绍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的人员资质管理、保障老年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改进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县民政局副局长刘兆陆介绍了全县养老机构数量、资质、入院评估、从业人员招录管理等情况,表示将认真抓好“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加强指导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
下来,丰顺县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好“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老年康养机构规范运作,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