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呢?” “辱骂别人,给同学取难听的外号属于校园欺凌。” “让同学不跟他玩或者殴打他人也是属于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还包括故意搞恶作剧取笑别人。” ……
近日,丰顺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左晶云来到了汤坑镇第二小学,为该校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预防校园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左晶云检察官向学生们提问他们眼中的校园欺凌行为,学生们发言的小手举得高高的,一些学生为了争取发言回答的机会,甚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将手举过了头顶。左晶云检察官手持话筒走向学生们的座位,仔细聆听他们的答案。
“从同学们的回答中可以看出,大家都能较为清晰地辨认校园欺凌的行为,校园欺凌或许离我们并不遥远,因此,我们更应该勇敢地保护自己和他人,拒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左晶云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说。学生们拿起笔,认真记下笔记。 随后,左晶云检察官还通过播放视频短片、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学生们进一步讲解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课堂结束后,左晶云检察官与汤坑镇第二小学的校长刘伟松一同到校门口的显眼处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呼吁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学习关注,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呵护未成年人在阳光下健康成长。